中山市神灣鎮(zhèn)沿江路、昌源路、沙崗村綠化種植工程成交結果公告
發(fā)布時間:2015.11.13
廣州市國際工程咨詢公司中山分公司受中山市神灣鎮(zhèn)城鄉(xiāng)建設服務中心的委托,于2015年11月3日就中山市神灣鎮(zhèn)沿江路、昌源路、沙崗村綠化種植工程 【項目編號:GIECCZS20151054J1】采用競爭性談判方式進行采購?,F(xiàn)就本次采購的成交結果公告如下:
一、項目編號:GIECCZS20151054J1
二、采購項目名稱:中山市神灣鎮(zhèn)沿江路、昌源路、沙崗村綠化種植工程
三、項目上限價:¥438406.74元
四、采購方式:競爭性談判方式
五、成交供應商名稱:中山市茂益園林綠化工程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馮義龍
成交供應商地址:中山市板芙鎮(zhèn)深灣村深灣三街四巷7號。
六、報價明細
成交標的名稱 |
數量 |
單價(元) |
服務要求 |
成交金額 |
其中,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 |
中山市神灣鎮(zhèn)沿江路、昌源路、沙崗村綠化種植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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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0000.00元(人民幣叁拾叁萬元整) |
¥8082.49元(人民幣捌仟零捌拾貳元肆角玖分) |
七、評審信息
1.評審日期:2015年11月11日
2.評審地點:中山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中山市博愛六路22號行政服務中心二樓)
3.評審委員會負責人:李擁軍
4.評審委員會成員:李擁軍、梁沃軍、郭叢穩(wěn)
八、評審意見
最低價法成交候選人排序表
序號 |
報價人名稱 |
報價金額(元) |
推薦排名 |
1 |
中山市茂益園林綠化工程有限公司 |
¥330000.00 |
1 |
2 |
中山市沐石園林景觀綠化工程有限公司 |
¥332000.00 |
2 |
3 |
中山市新葉園藝工程有限公司 |
¥333000.00 |
3 |
4 |
廣東中林建筑園林工程有限公司 |
¥316000.00 |
4 |
5 |
深圳市華美綠環(huán)境建設工程有限公司 |
¥325680.00 |
5 |
6 |
中山市捷晟市政公用工程有限公司 |
¥360000.00 |
6 |
7 |
廣東華力建設工程有限公司 |
¥368660.21 |
7 |
8 |
中山市廣聯(lián)園林建設有限公司 |
¥386000.00 |
8 |
9 |
中山市國正綠化工程有限公司 |
¥388000.00 |
9 |
10 |
中山市友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395021.00 |
10 |
11 |
珠海市爭芳園林工程有限公司 |
¥390100.00 |
11 |
12 |
深圳南海岸生態(tài)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
¥400000.00 |
12 |
13 |
湖南一建園林景觀有限公司 |
¥438392.81 |
13 |
備注:
(1)根據招標要求,符合“《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yè)發(fā)展暫行辦法》(財庫[2011]181號)的規(guī)定”以及“《工業(yè)和信息化部、國家統(tǒng)計局、國家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部關于印發(fā)中小企業(yè)劃型標準規(guī)定的通知》(工信部聯(lián)企業(yè)[2011]300號)規(guī)定”的供應商,其評標價格給予6%的扣除后參與評審, “中山市沐石園林景觀綠化工程有限公司”、“中山市國正綠化工程有限公司”、“廣東華力建設工程有限公司”、“中山市廣聯(lián)園林建設有限公司”、“中山市友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山市捷晟市政公用工程有限公司”為小型企業(yè),“中山市茂益園林綠化工程有限公司”、“中山市新葉園藝工程有限公司”為微型企業(yè),因此給予6%的扣除,最終中山市沐石園林景觀綠化工程有限公司參與評標價格為¥312080.00元,中山市國正綠化工程有限公司參與評標價格為¥364720.00元,廣東華力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參與評標價格為¥346540.60元,中山市廣聯(lián)園林建設有限公司參與評標價格為¥362840.00元,中山市友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參與評標價格為¥371319.74元,中山市捷晟市政公用工程有限公司參與評標價格為¥338400.00元,中山市茂益園林綠化工程有限公司參與評標價格為¥310200.00元,中山市新葉園藝工程有限公司參與評標價格為¥313020.00元。(調整后的價格僅作為評標價格,不作為成交價格。)
(2)推薦成交候選供應商的排序應當按報價由低到高順序排列。
九、本公告期限1個工作日。
十、聯(lián)系事項:
(一)采購人聯(lián)系人:郭先生
聯(lián)系電話:0760-86605328
(二)采購代理機構項目負責人:鐘先生
采購代理機構經辦人:楊小姐
聯(lián)系電話:0760-88633721
各有關當事人對成交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在成交公告發(fā)布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廣州市國際工程咨詢公司中山分公司(或中山市神灣鎮(zhèn)城鄉(xiāng)建設服務中心)提出質疑,逾期將依法不予受理。
廣州市國際工程咨詢公司中山分公司
2015年11月13日